4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宁夏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定今年年底前完成取缔全区非法排污口、全面消除国考断面劣v类水体、全区13条城市黑臭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等重点任务。
按照目标,宁夏今年水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为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3.3%以上,全面稳定消除劣v类水体;地级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2.7%,地下水极差比例控制在6.7%。
今年宁夏水污染防治重点围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保护、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加强执法监管等开展。通过工业污染防治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强化不达标水体治理以及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等举措,力争到年底前实现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或比2019年增长5个百分点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85%以上,地级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今年起,宁夏开展全区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及分布情况核查,进一步摸清宁夏排污口现状。通过严把排污口审批关,进一步规范现有排污口监管,完善排污口管理台账。黄河干流除依法审批的排污口外严禁新增排污口,黄河支流和重点入黄排水沟除批准的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口外,一律不得新增排污口。按照目标,今年宁夏5个地级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地级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水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确保各类企业全面达标排污。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